沈慕夕白了纪朝一眼:“小哥哥,我才十二,还是个孩子呢,你能看出啥?能不能别墨迹!”
纪朝一想也是,而且又不是没穿衣服,她还穿着齐胸襦裙呢。
沈慕夕利索坐到木板床上,把针线棉球递给纪朝。
清理完的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正是缝针的好时候,可这白嫩的皮肉,是在太晃眼了。
纪朝暗骂自己禽兽,人家都受伤了,自己还......,着实太不该了,他甩了甩头,摒弃杂念开始缝合。
沈慕夕额头出了一层薄汗,却没像之前那般,哼哼唧唧。
果然啊~,人总是在生活里不断适应,包括忍痛的能力,她现在都可以像她姑一样不惧疼痛了。
不过疤痕除外啊~,虽然她已经喜提三条,五厘米以上疤痕了,但她还是很怕留疤。
而且她这辈子也不可能不惧伤痕!
“缝好了!”
沈慕夕撇过头看了眼,笑着对纪朝道:“有进步,比上次缝的还好,就你这天赋,以后一定不比我我差。”
纪朝笑着给她披上衣服:“快穿衣服吧,马上冬天了,小心着凉。”
虽然沈慕夕没觉得马上入冬就很冷了,但还是乖巧的穿上衣服。
其实她一直不敢肯定这里是不是川渝地区,也是因为这里的气候和现代川渝地区的气候差别很大。
在现代全球变暖以前,川渝的秋天早晚真的会冷,冬天更是湿冷湿冷的。
可是个没工业污染的时代,为什么也不冷呢?她曾经用温度计试过,这里平均温度25度。
早晚降温也有21~22度,真的很不像川渝地区。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纪朝已经跑出去给她煮粥去了,香荷和二婶还去村里给她买了鸡,说是要熬汤给她补身体。
二叔也专门过来看她,沈慕夕顺势把请人盖房的钱给二叔。
沈卿山看着手里的四十两直呼:“要不了那么多,我问过了,村里请人,包饭一天十文钱,
不包饭饭,一点也就十二三文便可,要不了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