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很快的一剑罢了!
于是,挥剑越来越没有意思.......
还得是谈恋爱享福有意思。
老子曾经认识过一个姑娘,她和别人都不一样。
怎么说呢......
以前周游世界的时候,老子也是见识过贵族的大世面的。
各种故事总是能不断地突破自己的底线与三观。
但见识的越多,反而越是让老子想起了曾经在魔大陆一个小村子里见过的一对夫妻。
他们的种族是一群看起来长不大的娃娃,但却能活两百岁左右。
其中一个——男人,曾经帮自己锻造修复过剑,叫洛因,他的妻子叫洛卡莉
自己这么多年来已经忘记过很多不重要的事情了,但那对夫妻恩爱的样子却一直一直烙在我脑子里。
见识的“大世面”越多,越觉得那种简单的感情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老子觉得那就是爱!
幸运的是,我也遇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位姑娘。
她不嫌弃老子没爹没妈,不嫌弃老子粗鲁,不嫌弃老子没文化,不嫌弃自己不会哄人......
她真的不嫌弃老子......
她亲自老子洗衣做饭,会踮起脚尖帮我擦汗,会在灯下握着我的手一笔一画教我写自己的名字......
那副场景老子现在也能想起来......
光把她的侧脸染上颜色,几缕碎发耷拉下来,她说“加——尔——对,就这样写”。
那时候,我觉得这辈子值了。
老子遇到过很多姑娘,贵族送来的、自己贴上来的,什么样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