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