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汉子,衣着虽是汉服,却是满身羊肉的气味,一看就知不是汉人,再听着并不流畅的汉话,应该也是外族,但是可以肯定不是金人。
扎合,好名字,听起来倒像是蒙古人。
别瞎想了。
穿越之后,见个人就乱联系,自己的历史比数学好不了多少,毕竟数学也是体育老师教的。
唐天看着扎合和其他三人,微微正身说道:“举手之劳,不足以示说,到是当日能得兄弟相助,也是我三生有幸,日后如有机会,我定去找寻扎兄,无醉不归。”
“爽快,日后你到草原,我定赠马相迎,往北,过了黄河,定能找到我,一起喝酒,一起吃肉。”
“感谢扎兄,我叫唐天,四海为家,他日我定去草原,感受天地当家的美景。”
“痛快,干。’
扎合很是爽快,又接着干了一碗酒,唐天也跟着大家喝了几碗酒,相谈甚欢。
告别时扎合还以马相赠。
唐天也没有什么好给扎合的,自己身上仅有从金人身上搜出精致的小刀。
他拿出精致的小刀,真是别说,金银馏边的印花,做工精细,雕着精艺,着实漂亮。
“好,扎合兄弟,这个就送给你,天高水长,你我兄弟,以此为证”。
唐天拿起小刀砍断的半根筷子交给扎合,自己则底下另外一半筷子。
…………
告别扎合,二人找到一家客店,毕竟要小住几日。
我的天呐。
为什么客店都起了跟电视剧一样狗血的名字“来福脚店”。
这货倒也是发现一个规律,门面较大的都叫正店,像这样的较小的客店,都叫脚店,看来宋人已经把客店划分得清清楚楚。
还没进客店,小二就笑脸相迎地跑出来,帮着牵马带路,嘘寒问暖,比亲人还要亲。
小二样子精明灵光,态度很是热情,让唐天感觉有些奇怪,想起小说中常说客店有黑店之说,看中了客人财物,便起了越货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