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见证方所要求她去证明的内容,在标准里面就已经有了答案。只要第三个对象产生了后续处理位就可以排除掉接收失败以及接收中断的情况。问题在于,废弃校验位的位置还有没有被保留下来?
“查询原始接收记录中处理位的数量。”
【权限不够。】
“查询本校验位在该批次中的资源使用情况。”
【可以给出脱敏的结果。】
识别台上面有三个空白的框。
第一项是临时协作,第二项是深潜转运,第三项没有名称,只有一条很细的白线。
【对象处理:受到限制的安置。】
【编号转换路径:已经转出。】
崔颖盯着“已转出”三个字。
这就表示已经接收完毕了。不在身份校验范围内的人不会被分配到处理位上;被中断接收的人也不会出现之后再转移的状态。
她并没有立刻提交。
系统只给出脱敏的结果,匿名见-证人可以在人工复核的时候说这条记录查不到。回执上要有校验位编号,查询时间等信息,而不仅仅是屏幕上的文字。
“保存公开查询结果。”
【校验位已经停用,不提供新的回执。】
“本次查询结果要记录到人工复核的附加信息中。”
【写入可能会导致废弃数据被清理掉。】
“列出要清理的地方。”
【超期临时缓存。】
【没有当前编号的处理位。】
【没有被受理单位采用的公开操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