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四:编号转换路径已经转交给低维档案暂存层。】
第四项之后还有灰色的遮挡层。崔颖并没有让系统开启。她先查每一个事实的出处,再看废弃校验位,资源结算台和维护复核编号是否都写在回执上。
“请接收单位给出答复。”
【接收单位已经拒绝公布名称。】
“请回答转交动作是否存在。”
【确定存在。】
“询问第三个对象是否接收失败。”
【已经确认没有接收失败的情况。】
在得到两个答复之后,个人档案凭证上灰色的锁定标记就松动了一半。银线又开始动起来,在薄片里面绕出一个小圆圈。
【人工复核的主要条件已经完成。】
【外环公开见证有效。】
【是否要进行复核呢?】
崔颖没有选择放弃。
她申请复核的目的不仅仅是想证明第三个对象的存在。她还要看冻结,转交是否在同一个节点上进行,并且使转交记录成为可以继续追溯的流程。
“接收单位只给出了结果,并未给出操作节点。”
【节点信息为受限制的内容。】
“我不申请节点名称。请确认冻结操作与转交操作是否由同一个权限主体发起。”
屏幕停顿了一下。
【否。】
一个字。
资料柜中四次操作被记录在同一时间段内,形成一条连续的操作链。系统现在已经承认了冻结和转交是两个不同的权限主体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