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麦第一次见到裴知砚,是在北方省城宠物医院值夜班的时候。
那只叫石头的德牧犬,跛着一只脚,将乔麦引到了路口。
昏黄的路灯底下,乔麦一眼便看见那个席地而坐的男人,他身上多处划伤,后脑还不断渗出血迹。
黑色t恤被撕开大半,他的呼吸很沉,胸口随着呼吸缓缓起伏,贲张起伏的冷白色胸肌在破布下若隐若现。
腹肌线条流畅分明,几滴殷红的血迹沿着肌理沟壑向下流去,没入裤腰。
他的一只腿向上屈起,另一只随意伸直,即便这般狼狈地坐在地上,也看得出男人身量极高,长腿几乎占满了那片路灯照不到的光影。
乔麦心头猛地一紧,指尖发颤地摸到口袋里的手机想报警。
就在这时,男人抬了抬胳膊,伸手扣住了乔麦的手腕。
乔麦低下头,看着他额前黑发被冷汗濡湿,几缕散乱垂落。
失血让他的视线微微发沉,那双深邃的眼眸蒙着一层淡淡的倦怠,却依旧牢牢锁住了她,目光里压着一丝恳求。
握住她手腕的手掌宽大滚烫,力道克制,明明身子都在微微发颤,可掌心传来的重量却格外安稳。
他紧抿的唇生得轮廓漂亮,失血过后泛着一层浅淡的苍白。
“别报警,求你,你不用管我,但你能不能帮忙给我的狗包扎一下腿?”
男人说完这句话,就昏迷过去。
乔麦是在北方农村被奶奶带大的,小时候,她就经常跟着村里的兽医给牲畜治病;高考时分数刚好压线,便理所当然地学了动物医学。
她最见不得小动物受伤。
她最终不仅将德牧犬带回宠物医院包扎救治,还将男人送到了社区医院。
男人宽肩窄腰,身高腿长,身上却只有一张身份证。
乔麦猜测这个男人应该非富即贵,自己救了他,总能得到一笔不错的报酬。
但哪曾想到,男人从社区医院再次醒来时,说他失忆了,连他自己的名字和狗的名字都是从身份证和狗牌上得知的。
乔麦家境不好,当兽医挣的钱都被她日常开销花掉了,手中仅有的存款都为裴知砚交了住院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