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走,雾椿。”
“拜托。”
洛向岚的声音低沉沙哑。
洛向岚抬头,顶着一头凌乱的金发和毛巾,圆润下垂的小狗眼湿漉漉的看她,他小心翼翼道:“能陪我一会儿吗?”
林雾椿没说话,停在他面前。
在发现林雾椿可能会吃这一套后,装可怜、示弱,是小狗学到的本领。
洛向岚说到后面声音变得含糊又混乱:“阿利斯泰尔乱说的,我没有习惯被......我只是习惯你......”
洛向岚急着证明自己:“不信,你在碰碰,有反应的。”
金发少男拉着林雾椿的手就要放在他后颈的腺体上。
女生制止住他的动作。
林雾椿轻声道:“洛向岚,好了。”
洛向岚那双浅棕色的琥珀眸抬头看着看,湿润又可怜。
洛向岚有些无措道:“你讨厌我了吗?”
林雾椿:“没有。”
洛向岚又问:“那你喜欢我吗?”
林雾椿:“......”
喜欢?能让她喜欢上?那这难度有点大。
喜欢本身就是多元的。
顶多算是有好感,有因为外表、因为实力、因为性格,很多方面综合下来评定,但达不到喜欢的程度。
林雾椿喜欢新鲜感,喜欢多样,喜欢变强,喜欢......
也就是说,他们的可替代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