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月光传来讯息

作者:莫问江湖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其令有司:

曝琢尸于东市,以油炷燃其脐,使天下咸见国贼之下场。

斩其首,传之九边;夷其三族,党与附逆者,毋有所纵。

被琢屠戮之公卿士庶,所在收其骸骨,立祠致祭,复其家。

朕非好为已甚,实以宗庙之耻不雪,则朕躬之责未尽;生民之冤不雪,则朕心之安无从。”

刘昭武到底是师从大儒,说些文绉绉的话语毫不吃力。

其实总结起来就三个重点:点天灯、夷三族、平反抚恤。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道又发力了,倒是符合正史走向。

最后只剩下丁先还没有处理。

他的问题可大可小,无论是从重处理直接杀掉,还是轻拿轻放允许戴罪立功,都说得过去,别人也没有太大意见。

不过按照正史发展,丁先之死,的确与刘昭武大有关系。

丁先见刘昭武的目光望来,当即叩首道:“先今已服矣。陛下今为圣主,先愿效犬马之劳,任凭驱使,以赎前罪。”

刘昭武沉吟不语,有些动心。

毕竟童琢是自己战死的,并不是被丁先出卖的,还谈不上三姓家奴。

李青霄也不好跳出来提醒刘昭武。

最终刘昭武下定了决心:“丁先,尔一生骁勇,却负故主,天下皆知。今穷而归我,朕念尔勇冠当世,不忍便加诛戮,许你戴罪图功,以赎既往之过。

然人中丁先,威在甲马。汝之甲胄、宝马,乃先帝遗物,此物若仍归尔执掌,是授猛虎以爪牙,天下难安。

故即刻缴归内库,不得私藏。日后上阵,若能摧锋破敌,立下实功,则过往罪愆,朕可一笔勾销;倘若再生异心,祸乱再起,国法绝不宽宥,朕必将手刃之。”

丁先重重叩首:“罪臣叩谢陛下天恩,定不敢负陛下所望。”

至此,刘昭武处理完毕,乾纲独断,群臣齐呼英明。

小北做了最后的定语,一拍王座的扶手,权当是惊堂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说甚龙争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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