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2章 码头夜话凉如霜

作者:清风辰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一个人把自己藏了二十年,藏在一层一层的身份底下——武侠大神、文化名流、慈善家、青霜门覆灭案的亲历者。一层一层的面具戴了二十年,最后摘下来的时候说出来的不是辩解,不是开脱,而是一句“我怕死”。这三个字的重量,比所有他之前说的所有话加起来都要沉。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怕死。尤其是许又开这样的人。他宁愿让买卡特恨他二十年,宁愿背上杀人凶手的恶名,也不愿意让人知道他当年站在火海前面,两条腿抖得像筛糠,连一步都迈不出去。

“买卡特不知道真相。”楼明之说。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父亲死的那天晚上,最后一个见的人是我。火灭了之后我第一个进去,找到了他。他五岁,被莫里罕藏在后院水缸里,浑身是水,抱着膝盖,一声不吭。他问我,许叔叔,我爸呢?我说你爸死了。他问是谁杀的,我没有说话。我——”

许又开闭上眼睛。烛光在他闭上的眼皮上跳动,橘红色的光透过薄薄的皮肤,映出底下毛细血管的纹路,像一张被岁月折叠的地图。

“我没有告诉他,他父亲是叛徒。我想他那么小,没了爹,够可怜了,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爹是个出卖师门的人。我就什么都没说。我以为沉默是善良。”

他睁开眼睛,烛光重新跳进他的瞳孔。那瞳孔里有一种很深很深的、像井水一样凉的疲倦。

“沉默不是善良。沉默是时间埋在我和那个孩子之间最大的一根刺。它在他的喉咙里长了二十年,每一次咽口水都会疼;它在我的心脏边上生了根,每跳一下都扎得更深。他带着恨长大,用恨建起了自己的地下帝国,用恨活到了今天。而我——我用了二十年来准备这场会面。我写好了所有的台词,设计了每一个细节,连仓库里的蜡烛都是我亲手挑的。我以为准备得够充分了,可坐到这张桌子前面,看到你拿出这把匕首——”

他低下头,看着手里那把匕首。五道缺口在烛光里像是五道细长的眼睛,也在看着他。

“我还是没有准备好。准备了二十年,还是不够。”

仓库外面,江面上传来货轮入港的汽笛声,悠长、低沉,像是整条长江在叹气。风从铁门的缝隙里灌进来,把剩余的蜡烛吹得摇摇欲坠。楼明之看着对面这个五十八岁的老人,他的头发一丝不苟,中山装笔挺整洁,可整个人像是一栋被白蚁蛀空了的古宅——外面还撑着雕梁画栋的门面,里面已经空了,风一吹就咯咯作响。

“最后一个问题。”楼明之把匕首从他手心里拿回来,重新插回腰间。这个动作他做得很慢,像是在给许又开最后一点整理表情的时间。

许又开抬起眼睛看着他。眼睛是红的,但干涸。楼明之见过太多人在他面前流泪,也见过太多人把眼泪憋回去——那些被审讯的嫌疑人,那些在认尸房里辨认亲人遗体的家属,那些在深夜的值班室里面对真相无言以对的证人。许又开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一种比泪水更沉重的东西。是干涸本身。是眼泪流了太多遍,流到最后连泪腺都放弃了努力,只剩下一片烧焦的荒原。

“恩师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许又开沉默了很久。久到仓库外面起了雾。江雾从铁门的缝隙里渗进来,丝丝缕缕,缠绕在烛光周围,把两个人的影子模糊成一团灰色的墨迹。那些被许又开摆成两排的蜡烛已经烧掉了一半,烛泪沿着白蜡淌下来,在水泥地上凝固成一朵一朵白色的花。

“有。”他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铁锈,“你恩师查青霜门的案子查到了最关键的一步——他找到了门主的尸骨。就在青霜门后山的悬崖底下,一具男性骸骨,骨头上有一个已经愈合的骨折旧痕,是门主二十五岁那年比武留下的,病历档案在镇江中心医院可以查到。他还没来得及做dna比对,就来找了我。我跟他说,不要再查了。他不听。他把调查报告交给了上级——他信任的上司,正好是莫里罕当年那个境外买家的保护伞。”

楼明之的手在桌下攥成了拳头。指节发白,一根一根地凸起,像是要从皮肤底下破出来。

“三天后,你恩师就出事了。不是我动的手,但我没有阻止。我知道那份报告交上去会是什么后果,可我没有拦住他。我怕——我怕拦住了他,他就会问我为什么知道。我怕他问我为什么知道。”

“你怕他问你为什么知道。”楼明之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声音冷到了极点。不是冰冷,是那种从骨子里往外渗的凉,像冬天在江边捞起一具浸泡了太久的浮尸时,手指触到的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

“你怕被问到二十年前你在哪里。你怕被问到门主死前为什么喊你的名字。你怕被问到火灾那晚你为什么不报警。你怕被人知道你站在大火前面一动不动,你怕被人知道你是青霜门覆灭案的亲历者,你更怕被人知道你什么都没做。”楼明之站起来,椅子在水泥地上刮出一声比进门时更刺耳的尖啸,“所以你又沉默了。跟二十年前一样,你沉默了。恩师死了。又一个人因为你知道太多而死。”

他把匕首重新插回腰间,站起来。风吹灭了他身后的又一根蜡烛,仓库里的光暗了一大截。许又开的半张脸彻底隐入了黑暗,只剩下一只眼睛还在烛光里,那只眼睛没有躲闪,也没有求饶,只是看着楼明之,像一个已经在悬崖边站了很久的人,看着那个终于来推他的人。

“你去哪儿?”许又开问。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