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二十次胜利(中)

作者:九鱼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而尼禄的教仆——曾经的士兵与角斗士欧迈尼斯则神情复杂地注视着这个希腊人。

他从未隐瞒过自己的过往,没有这个必要,售卖奴隶的时候,卖他的人已经将前因后果与尼禄的姑母利比达交代得清清楚楚,这里是买卖的流程之一,而他也和尼禄,还有之后的布鲁斯也都说过,自己如何会从一个帝国的士兵沦落为一个奴隶。

他还在军队中的时候,作为一个新兵,一匹桀骜不驯的小马受到的惩戒是最多的——可以说,他与百夫长之间的恩怨可以追溯到更久之前。

那时候在他的连队中有一个老兵,他负责带领他,也时常教导他,劝他不要这么直白地和百百夫长对着干,“以奥林匹斯众神的名义,他有管教你的权力,也是军队对他的期望,在你的部落,你难道也能不听你父亲的话吗?

无论什么时候,统帅都不会站在你这一边,何况……或许他也并不是出于恶意,看看那些整齐的队伍,看看这些宽敞的帐篷,看看就在你面前,那些结结实实,牢不可摧的工事。

如果没有一个人给予严厉的管教,那些习惯了懒惰和敷衍的年轻人现在可能还躺在泥水里打滚儿呢。”

虽然这么说,但在色雷斯人挨打的时候,他还会记得给色雷斯人留点浸了汤的面包。

后来他退役了,过了一段时间,又有消息传来,他竟然继承了一笔遗产,成为了一个角斗学校的主人,对于一个退役老兵来说已经足够好了,也确实有几个同伴接受了他的邀请,去他那里做角斗士。

自由人成为角斗士,也是常有的事情。毕竟一个角斗士只要能够赢得三场胜利,就能够赚到一个工匠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当欧迈尼斯狼狈不堪地被军队驱逐出来,回到罗马城后,因为生活以及看病的费用欠了商人一笔钱时,就想到了这个希腊人,他想也没想,就带着商人去找到了达契亚角斗士学校的主人。

“那时候我把我卖了一千塞斯特斯。”对于一个强壮到一看就知道能够成为一个角斗士新星的人来说,这笔钱几乎算不得上什么,毕竟一个新人角斗士上场都能够拿到一千塞斯特斯。

也就是说,希腊人只要把他派上场一次,就算是回了本,他要这个价格也只不过是为了偿还欠商人的钱,等于是将自己白送给了这个希腊人。

对这个希腊人他无疑是信任有加的。

希腊人最初的时候,对他也如同朋友、兄弟一般,他们甚至有点像父子,虽然年龄相差不大,但……

“你是个奴隶!”希腊人高声喊道。

他在看到色雷斯人的那一瞬间,便知道事情不可能轻易了结,他强迫自己镇定,又看向门上的小窗口,站在后面饶有兴致听着他们谈话的人会是谁?

是另一个角斗士学校的主人,还是一群角斗士,又或者是……他不敢再想下去。

“是啊,我是个奴隶,让我相信你。所以即便我知道一个奴隶和主人所达成的契约是不算数的,尤其是口头契约,但我还只是在墨丘利的神像下与你立了誓,而你是怎么做的呢?

在我赢下了二十场比赛后,你依然要我继续为你工作,我不愿意,你就在我的第二十一场比赛开始前让我服下了药剂,我变得头脑混沌,手脚无力。

你原本是想让我死在角斗场上的。

但你没想到的是,我的对手和观众们都不允许,于是在我受了重伤,高热不醒的时候,你不但不为我治疗,更是叫来了另一个商人把我卖了一千塞斯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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