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眼前的若干氏,眼角已染了细纹,双手粗糙得布满老茧,容颜瞧着竟像二十七八岁的妇人。
游牧部落的风霜雨雪,从不会因为年纪小就格外留情,寻常牧民哪有什么保养的机会。
“原本是打算等孩子们断了奶,你们再做打算。
但现在有个机会,城里有户富人家,膝下无嗣,想收养个刚出生的儿子,对外就说是自家大妇生的。”
杨灿的目光落在若干氏亲生儿子的小脸上:
“你这孩子若是送去,往后吃喝不愁,一辈子富贵荣华享用不尽。这样的机会不多,你愿意吗?”
若干氏的心猛地一揪。她生的是儿子,代养的是女儿。
指尖划过亲生儿子温热的小脸蛋,眼泪瞬间涌满了眼眶。
这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刚抱了没几个时辰,怎么舍得?
可她才十九岁,总不能一辈子守着孩子孤苦伶仃过下去。
她早盘算好了,等孩子断了奶再找户人家改嫁,把孩子托付给杨灿这个大恩人。
如今这机会,说是求之不得也不为过,富人家能把儿子当亲生的养,比跟着她强百倍。
可……孩子才刚来到这世上,连一口饱奶都没吃够,就要骨肉分离。
若干氏咬着下唇,眼泪顺着下巴滴在衣襟上,湿了一小片。
杨灿没有催她下决定,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
炭火爆出一点火星,噼啪一声,在寂静的屋里格外清晰。
许久,若干氏才用袖口擦干眼泪,声音带着哽咽:“杨老爷,这是……这是孩儿的福气,奴明白。
只是一时舍不得,老爷莫要见怪。”
杨灿轻轻摇头。他怎会见怪?只是这孩子并非要送去什么绝嗣的富人家。
他未来的人生,会因为这一次“出身”的改写,变得贵不可言。
当然,带走这孩子,不过是做个“备胎”,索缠枝的孩子还没落地,是男是女尚未可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