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
千早百合在正式稟议书上重写执行条件。
晚上九点。
桐生也哉把新的时间倒推表贴在会议室白板上。
平成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支店长决裁。
四月二十四日,确认大阪信用金库根抵当权抹消手续、大和证券系融资会社质权解除金额、关西都市开发提前清偿金额。
四月二十五日,完成资金划转、质权解除、股份转让承认、株主名簿变更、根抵当权新设登记申请。
四月二十六日,作为备用窗口。
四月二十九日,假日。
五月二日,最终期限。
桐生也哉拿着红笔,在四月二十五日上画了一个圈。
“真正的执行日,必须是二十五日。”
“二十六日是黑田契约提前清偿的最后期限。任何手续出错,就会失去补救时间。”
“所以二十五日必须完成主体执行,二十六日只能作为登记补正和意外处理窗口。”
千早百合看着白板,点了点头。
“写进稟议。”
“是。”
晚上十点半。
山田正和拿着法务担当的电话记录回来。
“本店法务部初步意见出来了。黑田那份契约虽然恶劣,但提前清偿条款有效。只要在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前完成本金、利息的支付,买受预约和议决权委任可以解除。”
桐生也哉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