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来到了这里,总要融入进去,她不信自己连个火都引不着。
“锅里开始冒热气后,就可以刷锅了,刷干净后,再做菜。”
沈明征刚要将若放进锅里煸炒,丁一一赶紧制止:“等一下,菜我来做。”
沈明征挑眉看着她,那眼神里写满了质疑。
“我只是不会生火,但我会炒菜。”
话落,她用葫芦做的舀子舀了两瓢水倒进锅里。
然后将肉放在水里。
还放了葱姜蒜,还倒了一点点白酒。
这酒是她在厨房找到的,散白,她闻了下,味道很呛,应该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点点。
沈明征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这样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边做边给他讲解:“首先将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杂质和血水,也能去腥。”
“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条件不好,吃肉比较少,也不太擅长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开口,丁一一将上面的浮沫撇干净:“这浮沫吃了对人体不好,而且有一股铁锈味,影响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将肉捞出来,改刀切小块,再将锅里的水舀出来。
将小块肉放进锅里煸炒,炒至金黄色,将肉盛出。
接着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炖。
她用的是刚才盛出来的煮肉的水来煮炖,原汤化原食,这样不仅美味,还有营养。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的添点柴火,其余时间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开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