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昔年沿途所见,偶尔才会有三五成群的步巡抱团出行,抱团的步巡相当罕见,一般都是彼此信得过同乡邻里。
凶恶的尸鬼在他们手里像条死狗一样被拖拽而行。
李昔年后来趁着一名在官道上独行赶路的落单步巡,上前近观,这才惊愕发现那具尸鬼没死。
它只是被人卸了手脚和下巴,就剩下一双猩红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这具尸鬼就像没牙的老虎,凶劲儿一褪,竟是剩下一丝可怜?
李昔年一阵恶寒,急忙摇了摇头。
“敢问壮士,捕尸何为?”
王二上下打量一眼,紧了紧手腕上的麻绳。
“巡检司......步巡办事,捕尸本分......”
野外拆舌麻烦,脏污不堪。
所以如果更看重身上衣物,那把整个尸鬼拖过去交差,也是算数的。
之所以破天荒留着尸鬼最后一口气,只是为了在大热天尽可能‘保鲜’。
言罢,这个沉默的汉子继续拖拽着麻绳,无所谓身后尸鬼在地上刮出的一道道黑污血痕。
让李昔年松口气的是,自称巡检司步巡的汉子,拉扯着作为战利品的尸鬼半途拐上一个分叉小路,自顾自地越走越远。
王二的目的地是城外一处由巡检司骑巡把持经营的驿站据点,也是步巡们在城外的落脚点。
他走的路,和李昔年这批北迁之民并不同路。
“这一路,李校尉治下当真多怪人怪事......”
但一路走来也确实是出乎意料的安稳。
李昔年嘟囔两句,这不是第一个敢不给他面子的巡检司步巡。
只是别人看见他们早就远远躲开,这个王二反倒是无所谓的,大概是习惯了官兵在抚远这片地界出没。
也可能只是看惯了官兵的那面‘李’字旗,觉得没必要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