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不行

作者:青争火禾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审判长敲击法槌。

咚!

“庐林市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本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云志刚诉被告彭娜离婚纠纷一案。”

“现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双方依次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信息。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见堂哥有些愣神,呆呆盯着桌面,云川手肘拱了拱他,提醒道:“哥,问你话呢,说没有。”

云志刚如梦初醒。

“没有。”

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彭娜没说话,她旁边的瘦高个律师站起身,发出质疑。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云川先生的代理资格,表示质疑。

云川先生年仅十九岁,刚高中毕业,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是否有能力代理本案?”

被质疑,云川不卑不亢。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我与原告系堂兄弟关系。

有户籍证明为证。

同时,我无犯罪记录。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公民代理的全部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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