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警官————」莫优优喊道。
周奕安慰了几句,让她们母女俩关好门,把屋里收拾一下,做完笔录就让他爸回来。
去往分局的路上,周奕开车,冯学勤坐在副驾驶。
本来其实是可以让莫汉荣坐周奕的车的,但周奕想让他再长长记性,所以安排到了和马魁他们一辆车上。
毕竟有时候愚蠢的好人所带来的危害,不比坏人小。
冯学勤听完周奕的案情描述,说道:「周奕啊,我非常赞同你的判断,这绝对是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不会是单纯的放贷催收这麽简单。」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件事的重点,其实是在诈骗上。
因为诈骗是法律上明确界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像朱聪遇到的这种情况,冯昆假冒了三叔公司的名义来实施诈骗,这是板上钉钉的事。
而相反的,单纯放高利贷其实并非刑事犯罪,而是民事违法。
很多放高利贷的最後被抓,不是因为高利贷本身,而是伴随的其他犯罪行为导致的。
暴力催收就是其中一项。
虽说就算没有诈骗行为,这个团伙也绝对不於净,但光靠放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的罪名,可治不了本。
因为暴力催收可以是马魁三人的个人行为,抓了他们三个,问题照样存在,过几天照样会有另一批人来骚扰莫家。
但诈骗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利用虚构高额回报的诈骗行为,进而再诱骗引导受害者借高利贷,这个性质就属於罪上加罪了。
如果属实的话,无疑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等於是每次都盯着一个受害者往死里薅羊毛,不敲骨吸髓不善罢甘休的意思。
诈骗诈到吃人绝户的地步,也是恶劣到极点了!
「不过————」冯学勤突然话锋一转。
「冯队您说。」
「我们去年刚刚集中打击整治过一批,其中也不乏有一些通过放高利贷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份子。虽然说肯定会有漏网之鱼,但像性质这麽恶劣的,不应该漏掉啊。」
冯学勤的话,让周奕觉得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