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麽,就是看你回来的路上心事重重的,就想跟你说一声,如果有要帮忙的,尽管开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候堃真诚地说道。
周奕一愣,候堃这种有经验的到底比沈家乐观察力敏锐多了。
周奕感激地拍了拍候堃的胳膊,笑着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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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小区的路上,周奕一边走,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李案的各种资料。
他已经记下了李家属的联系方式。
结案後,李的屍体是在武光本地火化的,毕竟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把死者遗体运回千里之外的成本是根本无法负担的。
所以家属带走的是他的骨灰,以及一些遗物。
但由於李的定性是自杀,所以按规定警方只需要把案发时发现的遗物,就是随身物品和办公室背包里的物品交给家属即可。
至於办公室里的其他物品,家属是否去取,以及他租住房屋里的个人物品,这个就不在警方管辖的范围内了。
来武光的家属有两个,李的姐夫黄国康,和他的妹妹李玥。
李家的家庭地址,是西南某地一个偏远的小镇,在此之前周奕根本没听过那个地方。
留了一个联系电话,但明显不是李家的,因为电话号码後面还备注了「让接电话的人喊赵金桂」。
这个名字,应该是李的母亲。
周奕记得丁春梅说过李的妹妹还在读大学,现在是八月份,人肯定在家,毕竟身为家里顶梁柱的哥哥刚去世,肯定要在家多陪陪母亲,免得想不开。
周奕犹豫的是,要不要和丁春梅一起打这通电话。
现在回去时间上倒还不算太晚,但如果打电话的话,周奕难免会问那封「情书」的问题。
最好的结果是李的妹妹能把那封情书寄过来,不用寄给周奕,直接寄到宏城市局,那里有李写给丁春梅的信件原件。
寄到宏城,周奕就可以直接对这封信做笔迹监定了。
寄到武光的话,他还得想方设法的找理由。
就算打电话的时候周奕不主动提,万一对面的李玥提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