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天时地利人和的失踪

作者:贫道信佛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对於齐大志在家当甩手掌柜的事,周奕感觉还是有点奇怪。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按理来说,男人赚钱多,在家当大爷是很常见的事,尤其八九十年代很多人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的。但问题是,从齐家的生活条件,以及对齐家进行的搜查结果来看。

齐大志赚的钱,似乎并没有往这个家里拿。

齐家的条件显而易见,这个老公房还是当初齐大志在公家单位分的,那逼仄的环境让人走进楼道就开始心理和生理都不适了。

说难听点,齐家出了这种骇人听闻的惨案。

这栋楼回头不闹点鬼,那都对不起这个氛围了。

而且现场勘查的时候,齐家是一分钱都没发现的。

至於被光头他们抢走的那两个包,除了锺颖拿出来交给齐帅的那一万两千块钱之外,剩下的零钱只有三百多块钱。

说明齐帅手里根本就没钱。

更说明,齐大志就算赚了钱,也没有往这个家里拿过。

否则这个家的生活条件也不至於如此。

所以周奕分析有两种可能性:要麽齐大志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在外面赚了点钱,却全部挥霍一空了。

要麽,齐大志在南方,可能还有一个家。以周奕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头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过关系拿到的工程,替人干事儿,能喝到的这口汤也够普通人在经济水平上跨越阶层了。

所以周奕更倾向於後者,齐大志大概率在南方还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或女儿。

但他失踪这麽久,也没人报警调查,说明这个外室应该不清楚齐大志的底细。

在曾美华的口中,齐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对那个野女人而言,可能觉得是齐大志始乱终弃「抛妻弃子」。

毕竟哪个小三会因为被金主抛弃了而报警的,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替这种没证据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头。

所以齐大志的失踪,完全称得上是天时地利人和,唯二可能关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杀了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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