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被一群饿急的蚂蚁啃食着,那感觉痛不欲生。
斗篷人惨叫着丢下了手中的短管猎枪,不停地揉着自己的眼皮。
林登平静地看着倒在地上的斗篷人,弯腰捡起了地上的猎枪。
「好了,小污,别杀了他,我还有用呢。」
话音刚落,一滩污血便从斗篷人的眼球里爬了出来。
污血精灵跳到了林登的身上,重新爬回了他的手腕,又变成了那串手炼。
原来,林登为了以防万一,事先就让污血精灵藏进了自己的喉咙里。
斗篷人松开了捂着眼睛的手,此时他的眼睛已经被污血精灵吃了个精光,空荡荡的眼眶中空无一物。
他趴在地上,双手胡乱地摸索着猎枪。
忽然,斗篷人摸到一只鞋。
他仰头看去,尽管现在什么都看不见。
林登抬起脚,踩住了斗篷人的手。
粗糙的鞋底和粗糙的地面紧紧夹着斗篷人的手掌。
林登用鞋底碾着斗篷人的手掌,嘲讽道:「就这点本事,你也好意思称自己为超凡者?」
说着,他脚下的力气更大了几分。
林登冷冷地问道:「现在回答我的问题,那窃笑鬼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我是不可能说的!」斗篷人依旧强硬,不肯向林登透露半点信息。
林登对此没有迟疑,他举枪朝着斗篷人的左腿扣动了扳机。
砰!
银弹击穿了斗篷人的膝盖。
鲜血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