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偏移。
莱克丝端着高脚杯。
太阳光穿透毫无杂质的水晶器皿,猩红的酒液就像是血。
一个活在远古传说里的老鬼,正踩着千百万人堆砌的枯骨,缓缓浮现在这口酒水倒映的血色表面。
「公元前47000年。」
「在人类还披着茹毛饮血兽皮的冰河时代。据他自己说,他是当时某个狼族部落首领的儿子。因为偶然触碰了一颗从天而降的星辰,被不知名的神明剥夺了死亡的权利。赐予了他永生。」
「三万四千年前,他从石头里凿出了人类历史。」
「三千二百年前,他作为最忠诚的骑士站在摩西身侧。沐浴着分海的,带着以色列人踏过法老禁卫军的屍体逃离埃及。」
「一千年前,他率十字军东征。」
路明非坐在真皮沙发里,眼角微不可查地抽动。
好家夥。
活了快五万年。龙王们最多也就是睡太久把脑子睡特了出来在人类历史上搅和搅和,可这老家伙居然能精神抖擞地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到处投简历兼职打工。
「别多想。」
莱克丝嗤笑一声。
「他不是什麽苦行僧。他贪恋权势。他尝试建立过无数个横跨大陆的庞大帝国。可时间是这世上最好的消解剂,所有的努力最终都在岁月里土崩瓦解。」
「他换了无数张面孔。他自称是修筑金字塔的哈夫拉,是征服世界的亚历山大,是跨过卢比孔河的尤利乌斯·凯撒,是横扫亚欧大陆的成吉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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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他对阳光下的王座感到厌倦时,他就会钻进阴沟里换个血腥的乐子。比如化身成把屍体串在木桩上的穿刺公弗拉或者在大雾弥漫的伦敦街头披上黑风衣,扮演专门解剖妓女肚皮的开膛手杰克。」
红酒在杯中旋出一道殷红的龙卷。
「又或者当他懒己挥剑时,他就会作为密友与幕後的谋士,把控着世界的走向。」
「红发埃里克、拿破仑·波拿巴、奥托·冯·俾斯麦,甚至包括某位落榜的美术生。这些人物的崛起都与他脱不开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