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食堂摆了五张大圆桌,准备开一个庆功会。
出差办案的四个人当然是主角,吃菜敬酒,很是热闹。
其中要说谁的酒量最好,当属温玲。
这妮子白酒、啤酒混着喝,桌前放着两个杯子,拇指大的小杯用来喝白酒,一个大玻璃杯喝啤酒。
她为什么这么喝?当然是帮着杨锦文挡酒。
这就是主权的宣示了,每次有老帮菜来敬杨锦文的酒,温玲二话不说,大大方方的举杯。
“我替他喝,你随意,我干了。”
这把众人看的一愣一愣的,特别是坐在另一桌的邹佳慧,又是妒忌,又是佩服。
温玲酒量非常好,到散席的时候,她没有一点儿喝醉的迹象,还帮着老范打扫卫生。
杨锦文酒量太差,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了。
温玲没走,他也不好走。
等忙乎完之后,杨锦文和温玲走出食堂。
老范落了锁,从他们背后走过,一边自言自语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温玲听见这话,脸微微一红。
杨锦文倒是不怎么在意,迎着夜风,他叹了一口气。
温玲转身,看向他的侧脸:“杨锦文,你别误会了,我帮你喝酒,是因为我本来爱喝。我成年后,我和我爸一晚上能干四斤白酒。”
别误会?那就是要误会的意思。
情场老手都懂这个道理。
杨锦文装傻道:“我知道,我们是同事嘛。”
温玲眼里寒光一闪,用杀人的眼神盯着他:“你什么意思?”
杨锦文笑了笑:“不对,我们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