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叮铃铃……”
淩晨五点五十五分,市公安刑侦支队会议室里,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坐在椅子里的冯小菜立即站起身来。
与此同时,守在会议室里的六个专案组成员,也从睡梦中惊醒,他们是趴在桌子上睡觉的。
杨锦文一直没睡,动作比冯小菜还快,伸手拿掉电话听筒,放在桌子上,随後按下免提。
他身体前倾问道:“喂?”
“杨总吗?”
“猫哥?”
“人拿到了。”
这不能说明什麽,这两个小时以内,专案组接到好几次电话,昨天下午,去过正阳路和海通路现场的嫌疑人,有一大半被找到,但谁是凶手,还得慢慢筛选。
“你继续说。”
“18号嫌疑人,住在下都村88号,3楼、301的郭兴达,我们找到他时,他亲口承认,人是他杀的,也是他抛的屍!”
此话一出,会议室里的专案组成员,立即爆发出激烈的兴奋声。
“我艹,逮住了!”
“这麽快?!”
“是啊,我以为还有好几天呢!”
“18号的郭兴达……”其中一个专案组成员,翻阅手里的身份资料,想要看看这人是谁。
但怎麽找都没找到。
“那呢,看那!”另一个人推了一下他的胳膊。
於是,几个人抬头望去,靠着窗户的三张线索板上,就贴着一个人的照片,拍立得拍摄下的照片,照片下半部分的空白处,写着‘18’的数字,并且还有三个小字,写着:‘郭兴达’。
几个小时前,他们是亲眼看见杨局将这个人的照片贴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