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文学的本质

作者:小时光恋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余光钟仍然在沉声朗诵。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身材特别瘦弱,画面也很单调,而这一刻却很震撼。

许多人不知道,余光钟的散文行文十分华丽,为了几个字余光钟会反复推敲,很多字都是读者没见过的,要去查字典。然而他生涯最出名的这首诗,却非常简单。

因为太简单,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看懂。所以能造成很大的影响。

在面向十亿人和三千万华人观众的春晚中,也能不需改编的念诵出来。不可能有任何人不懂这首诗的含义。

这让余切稍微的思考了一番:文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哥伦比亚,余切接受了马尔克斯的特训。随后,《2666》那本书让余切几乎掌握了现今所有的写作技巧,令学院派拍案叫绝。一本书声震国际文坛,然而,他目前的却越写越大众,越写越简单。

为什么?

但想想,马尔克斯也越写越简单了。不论是之后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最近的《迷宫中的将军》,那些作家们不约而同的走上了这一条道路。

余切感觉自己有一点触碰到写作的本质了。

《小鞋子》并不是余切最有成就的文章,但从传播度来讲,在它被选入小学课文之后,它已经成为余切施加给这个时代的印迹之一。

因此在大陆作家们大搞“文学科研”的1985年,它才能以极为朴实的语言,成为当年度的王。

人们不一定会记得“科研家”苏彤写的一系列文章,但有几亿人都会记得阿里救他妹妹的故事。

以及曾风靡一时的“春雨行动”。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余光钟念完这一首诗,讲述他的创作缘由。当时余光钟在自己的房子里面,外面下着雨,他忽然觉得十分苦闷,然后用了不到十分钟写了这一首诗,随即造成巨大的影响。

“我写了很多诗,写了很多文章,再没有这么受到读者喜欢了。”余光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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