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三午后,四方复核所的争议送到御前。
景帝没有先看一万二千两去了哪里。
他先问:“谁查?”
殿上没有人立即答。
刑部愿查取印,不愿替兵部认票。
兵部愿查票号,不愿碰债主买契。
长公主府掌握最多债主账,却也是受益一方。
御史台可以主录,不能同时替另外三方作结。
谁都能查一段。
谁都不肯为整条线负责。
景帝道:“那便不设一个主审。”
韩维山抬头。
“没有主审,四方若互相等文书,三十日复核期会先耗完。”
“所以逐项限时。”景帝说,“不是逐项推诿。”
掌印内侍铺开一张四栏纸。
第一栏,查印。
第二栏,查票。
第三栏,查债。
第四栏,主录。
···
刑部领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