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母亲作证

作者: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为何还准你作证?”

“利益公开不等于事实不存在。是否采用我的意见,由主问决定;任何新办法不得因我作证便指定青灯行承接。”

方既明让主录把这一条写在证词第一页,不藏到末尾报酬栏。

沈令仪可能说真话。

真话也可能替她带来位置。

旁听席一名青灯行女掌柜低头核自己的利益页,没有因沈令仪受问便露出委屈。若青灯行因此多得寄存生意,具体掌柜也会多一份夜间守匣与错封责任。机构的利益不是沈令仪一个人的野心,也不是一句“帮助女人”便能抹掉的成本。

***

第三份是母女共同署过的四栏规则。

本人现时表达。

不说、不能说或拒选时基本生活如何继续。

代理与监护绝不能扩张的权。

由本人能理解的事件触发重开。

沈令仪署基本生活与禁止借兜底扩权。

程见微署本人现时权利与重开。

“谁先指出具体触发事件会拼回身份?”方既明问。

“温女医。”

“如何改?”

“外页只写触发类别、最迟期限与是否发生,具体事件放分持内页。”

“够吗?”

“当时认为能降低风险。现在知道,触发类别、期限、街面行动和组织变化仍可能拼。”

“你也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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