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了指菜单上最便宜的一栏。
「这个就好。」
今日例汤。八美元。
在一张人均消费过百的餐桌上,她只给自己点了一碗八美元的汤。
林恩直接在她那份例汤後,加了一份烤鸡胸配时蔬,以及一份巧克力甜点。
餐前包上桌,三只小面包,配一碟黄油。
最小的那个孩子抓起一只咬下。外脆内软,带着温热,和便利店冷硬的白面包天壤之别。
三口吞完,他又拿了第二只。吃完,盯着第三只,犹豫着看向女孩。
女孩摇头,把第三只推过去。
「你吃,我等会儿吃菜。」
面包篮空了,一分钟後,服务员又补了一篮。
主菜陆续上桌。
大个子的纽约客牛排。肉块安静地躺在白瓷盘中央,点缀着一小簇迷迭香和三颗袖珍土豆。
盘子的留白,比肉还大。
大个子盯着看了两秒。余光偷瞄隔壁桌男人的动作,依葫芦画瓢地切下第一块。
入口的瞬间,他的眼睛瞪圆了。
他这辈子吃过最好的肉,是格雷夫斯心情好时赏的温迪培根芝士堡。
他从不知道,牛肉可以是这种味道。
达里尔的羊排端了上来。
他学着林恩的握法,左叉右刀,叉齿朝下,切下一块。
他侧头看向旁边的小马克。男孩正对付着一盘义大利面,嘴角沾满番茄酱,双腿在椅子上快活地晃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