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发现,这和他想像中的追捕场面完全不一样。
电视里是翻围栏、穿巷子、跳天台。
现实里……
他在追一个跑不动的人。
男人的上半身前倾了将近四十五度,两条腿拚命交替,但速度大概比普通人快走也快不了多少。
金毛在警校时四百米跑了五十三秒。
他在第二十步就追上了对方。
甚至算不上扑倒。
他伸手搭上对方的肩膀,那个人自己就绊倒了。
不知道是不是情绪太激动,他也摔倒了。
两个人摔在了一百三十六街的人行道上。
金毛翻身压上去,膝盖顶住後背,掏手铐。
男人趴在水泥地上大口大口地喘,嘴角的涎水拉了一条长线。
三米外,一个遛柯基犬的老太太站在原地,柯基歪着头看着他们。
手铐扣上了。
金毛拿起对讲机,喘了口气:
「值班台,莫里斯大道路口。嫌疑人盘查时逃跑,已控制。请支援。」
圆脸的声音传来:「……你说什麽?」
「我抓了一个人。」
局长的声音插了进来:「逮捕地点,再说一遍。」
「莫里斯大道路口,人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