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古勒斯的声音响起来:「你除了酒吧还干什麽?」
阿尔法德回过神来,咧嘴一笑:「玩。」
雷古勒斯挑了下眉:「就玩?」
「就玩!酒吧,乐队,演出,偶尔去看看麻瓜的电影,最近在学摩托车。」
他的灰眼睛里闪过一道光:「你知道摩托车吗?两个轮子的,油门一拧能跑到一百六十多公里每小时,比扫帚刺激,真的,公路上的车太多了,撞一下可能真的会死!」
雷古勒斯看了他片刻,神色有些莫名,什麽见鬼的原因?
他还是点了下头:「知道。」
「你骑过?」
「没有,见过。」
阿尔法德遗憾地摇了摇头:「等你大了,我教你骑。」
雷古勒斯端着杯子,嘴角扯了一下。
小天狼星以後也会有一辆飞天摩托车,看来这个爱好有基因上的遗传。
但是让他教,大可不必,现在最快的摩托车也比不过他腿着跑。
他换了个话题:「你留在杂物间里的那些《国家地理》我也翻过,那几本硬皮笔记本也看了,你的笔迹跟小天狼星的有点像,都很潦草。」
阿尔法德愣了一下。
他对那些笔记本里写的什麽是有数的,十几年前的他,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笔记本记录麻瓜世界里看到的一切,收音机电台的频率,报纸上的新闻,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感想。
他的嘴角往上翘了翘,笑容柔和了一点,短了一点,然後又恢复了那副随随便便的样子,把腿换了一个方向翘着。
「你小子把我那些宝贝都翻出来了,沃尔布加知道吗?」
「她不知道那个房间已经被打开了。」
「漂亮。」阿尔法德竖了一下大拇指。
雷古勒斯看着面前这个笑得潇洒的舅舅,脑子里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