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我,宙斯,即是最终秩序!

作者:想吃就吃牛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二,当具荣誉维护义务。」

「妻子有义务维护丈夫之权威,维护婚姻之体面,维护家族对外之荣光。」

「妻子必须维护丈夫之尊严地位;维护家族之名誉声望;维护内外之礼法界限。」

「不可僭越,不可轻慢,不可在外损毁丈夫之颜面,体面绝不可失。」

「三,当具血脉繁育义务。」

「妻子有义务为丈夫孕育子嗣,确保血脉之纯正,教导子嗣之品行,确保传承不致断绝或蒙尘。」

「妻子必须育成正统之血脉;育成子嗣之德行;育成家族之未来。」

「不可混淆血统,不可养而不教,不可私心偏爱,致使正统蒙尘。」

「需慈爱子嗣,全心教养,维护子嗣的地位与传承。」

赫拉与忒弥斯,乃至下方诸神尽皆认真听着。

越听越是心惊,越听越是佩服。

对神王思虑的面面俱到、周详缜密,莫不叹服。

一切,必然还是在神王陛下的掌控之中啊。

这绝非临时起意对天後限制的反击。

这是真正的「天宪」!

是真正深思熟虑後,适用於万物万灵的社会契约!

而宙斯顿了一顿。

祂看着赫拉那若有所思的无瑕娇容,又补上了最後一句至关重要的收尾条款。

「然。」

「婚姻虽为神圣契约,却非不可解之枷锁。」

「婚姻是为了双方更好」而存在,而非是为了让双方痛苦」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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