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罪犯的犯罪现场通常表现出明显的计划性与控制性,凶手一般不会选用犯罪现场的物品作为工具,而是提前准备好,从外界带入。”
“其智力水平中等偏上,有工作,社会交际能力正常,可能已婚或有伴侣。”
“在他人眼中可能是‘正常人’,甚至很有魅力。”
“凶手往往精心策划犯罪以逃避抓捕,并在案发后密切关注媒体报道,执法机构对案件的调查进展,甚至可能会主动参与调查或返回现场,主动为执法机构提供线索,以误导调查。”
“有组织罪犯常会因压力而再次犯罪。”
他看向伯尼三人:
“特伦斯·柯万(纵火者)、约翰·多伊(码头沉尸案)都属于这一类型。”
“有组织罪犯的受害者往往是特定类型,是凶手精心挑选过的。”
“因此,在调查有组织犯罪时,应当从受害者的熟人圈、社交圈开始排查,寻找有策划能力、能获得受害者信任、案后行为异常的人。”
马丁·约瑟夫·克罗宁有些兴奋。
他有一大堆的疑问,暂时还没想到答案,也没办法完全理解西奥多所讲述的内容。
其所能理解并接受的部分要远比伯尼跟比利·霍克少得多,甚至可能比霍金斯警长还要少。
但他隐隐能够感觉得到,西奥多所讲述的,更像是一种规律性总结。
如果把案件调查当作一道题,西奥多提供的就是一种万能解题思路,一套万能公式。
学会这套公式以后,只要把案件往公式里一套,就能得到答案。
这让他想起了西奥多在《执法公报》上写的那篇文章。
他现在有些理解为什么文章末尾的预算与人力成本对比会那么悬殊了。
一个是漫无目的的穷举法解题,一个是掌握着万能公式,只要往里套就能得到答案,差距不大才是怪事。
现在马丁·约瑟夫·克罗宁唯二的疑问就是:
该怎么充分理解并掌握这套万能公式。
以及这套万能公式真的万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