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璋十年,九月初九。
登高重阳的好日子,是方薇宁给自己定的婚期。
艳阳高照,她一身嫁衣,跪坐在坟前。
“周景行,我来嫁你了。”
所有身家求来的赐婚圣旨摊开,摆在墓碑前。
旁边是一壶合卺酒。
方薇宁手指拂过冰凉的墓碑,眼尾泛红:“是我求陛下赐的婚,你活着时候,我不肯嫁给你,如今……”
她语气艰涩:“我后悔了,周景行。”
方薇宁后悔了。
她出身越州首富方家,母亲是永乐侯府幺女。
母亲难产而死,父亲终身未再娶,为了护她周全,自幼将她许给永乐侯府,与表兄结了娃娃亲。
父亲病逝后,年仅12岁的她,只身带着方家万贯家财到了京城。
从此成了寄养在永乐侯府的表小姐。
她端庄娴雅,客居的表姑娘,却得尽京中美名。
永乐侯府上下待她如同亲生,与表兄更是情投意合。
只等及笄后成婚。
然而大婚前的一个月,表兄却因贪墨下狱。
为了救表兄,她求到了北镇抚司。
原是想用银钱打点,谁知北镇抚司的指挥使周景行,传闻中的煞神阎罗,却用一柄雁翎刀挑起了她的下巴。
“周某在如意坊内有一座小院,正适合养美妾。”
刀鞘挑着她下巴,她被迫仰头,映出一道森寒阴郁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