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天沙县,格外热闹。
天还没亮,蔡捕头就带着人,去四街八巷张贴告示。
有胆大的地痞流氓,远远瞧见了,也不躲,反倒打趣道,这是又想到什么新花招捞钱了?
谁曾想,这次不是捞钱,是杀头!
杀人?
多大点事啊!
多新鲜呐!
谁没见过杀头似的?
正午,菜市口。
人犯不多也不少,排成一长排,挨个跪好,验明正身之后,刽子手开始招呼!
划拉,一刀下去,红的白的黑的紫的最后都是死的。
噗嗤,一声出来,哭的笑的吵的闹的最后都是麻木的。
天沙县的人们,头一回知道,看杀头这种事,看多了,也会麻。
凑热闹凑到一地鸡毛,倒是头一回见...
等人都杀完了,官差出来洗地,看热闹的人们也散了。
散场时,三三两两的人群,还在讨论着,谁的人头滚的最远,谁的血飙的最多,谁的脖子最硬...
至于那地上的尸首,倒是没有多少人在意。
知县老爷说了,这些都是穷凶极恶的犯人,罪该万死,一死了之,算是轻饶了他们,因此,尸首就放在菜市口,任由野狗啃食!
当然,若是谁家想要积善行德,也可以收敛了尸首,知县老爷不会怪罪。
直到天黑,都没人敢触这个霉头。
等夜深了,几位家属才匆匆上前,摸黑捡个脑袋,招呼抬个身子,乱作一团,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