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久留。
这里————
还有大货!
他忽然想到了龙侍从未有过自称,而守护在三峡底下的龙分明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是诺顿赐予的,其名为——参孙!
青面兽的描写很多时候是为了场面」服务,而非逻辑。
卡塞尔学院曾来过三峡两次,一次是带走了康斯坦丁的骨殖瓶,一次是击杀诺顿。
这两次都描写过水下存在的龙类,但第一次只是被称之为龙,第二次是诺顿呼唤了对方,才有了参孙的名字。
林如海知道原本的剧情,也将它们混为一谈,可若参孙与龙侍是同一头龙类,曼斯带着拖船越过三峡之後,根本不算是逃离了追击,如果龙侍没有死在关闭的闸门之下,它绝不会放过窃取了康斯坦丁的骨殖瓶的小偷。
龙类不是混血种,即便他们也学会了在世界上隐藏自己。
但龙侍是臣子,甘愿为君王牺牲生命的臣子,若是龙侍存活,就不可能对被带走的康斯坦丁无动於衷。
只有一个结果。
他的确死在了三峡关闭的闸门之下。
唯有如此,才可解释为什麽曼斯在船毁之後仍能带着骨殖瓶等到昂热的到来,因为战斗已经结束了。
至於参孙为何没有阻止康斯坦丁被带走——————
他的君王,是诺顿。
龙王的双生子,需要互相吞噬之後才能掌握完整的权与力,他守护在青铜城,必然知道诺顿早已脱身,进入了人世。
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君王能获胜,能掌握完整的权与力,即便康斯坦丁被带走也无所谓,只要让君王回归,这一切都无所谓。
参孙效忠的,只是诺顿而已。
死於林如海之手的只是普通的龙侍,或许是四代种、三代种,毕竟康斯坦丁力量向来不够,而真正位於青铜城的守护者,等待着诺顿回归的参孙,必然是————次代种!
龙类亦是一种骄傲的生物。
倘若参孙是三代种,那他就不配作为诺顿复活的躯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