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子公司成立

作者:缘分0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她都已经做好辞职的打算了,但这刻李闲云这么一说,瞬间明白他的意思。

我操!

你这是让我挖华友的墙脚啊。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还真是个好想法。

华友大厦将倾,不知道还能撑几年,许多人要选退路。

可有时候危机就是机遇。

如果能在它倒塌之前……

窦玲玲深吸一口气。

靠。

她明白了。

眼前的年轻人经验是浅了些,但脑子却是绝对的灵活,怪不得能这么快成长起来。

这一天,李闲云和窦玲玲谈了好久。

他们最终达成协议。

由易胜传媒出资三百万,窦玲玲出资一百五十万,成立易胜经纪公司,不过前期易胜传媒自己也有资金需求,前期只能拿出二百万,后面一百万要等鉴鬼实录和逆时追猎上线。

窦玲玲的股份会由她家人代持,表面上和她无关,但实际上公司放在首府,就由窦玲玲负责运作。

窦玲玲作为华友高管,人脉极广,适合的目标还有很多,她要这么操作,也不是非要找李闲云合作,所以李闲云也做了极大让步。

首先就是易胜传媒从现在开始的拍片,每部至少要有两到三个易胜经纪公司的艺人,并至少一个三号,每年至少三部,平均每部投资额不低于三百万,期限为三年。而且价格独立核算,也就是说不会有内部优惠价。

其次就是窦玲玲对公司有极大的决定权,易胜传媒虽然是控股公司,但是限制了许多权力,确保不会动摇窦玲玲的地位。

第三是易胜传媒和其他公司的合作,也需要易胜经纪公司的参与,甚至包括项目的制作。也就是说,易胜经纪公司还有参与项目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主要不是用来分钱的,而是用来忽悠艺人的。你看,我们不是纯经纪,我们是可以参与制作的牛逼公司。

能够主导项目制作的经纪公司可是很牛掰的!

要不演员经纪为什么经常会挂演员副导演这个位置?这个位置可以是虚职,但能参与项目,那就可以是实权,成为“黑手”的组成部分,甚至参与票房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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