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沉没成本

作者:缘分0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就是沉没成本。

而公司要赚钱怎么办?亏损的部分就得从赚钱的艺人身上获得弥补。

这也是为什么艺人和影视公司经常分歧巨大的核心原因——对企业来说,我好不容易培养出你这么一个,之前所有的亏损成本自然都要通过你来弥补。但是对艺人来说,就会觉得委屈,凭什么其他人的成本要我来给公司分担啊?这不公平!

但是短视频就不一样了。

因为绝大多数的短视频都是独立制作的,没起来就是没起来,成本自己负责。

这就好比网文的作者,大神走红的同时,伴随着的是无数扑街作者的血泪。但扑街作者的主要成本付出,是作者自己承担,不是网站承担,网站最多亏个全勤奖,亏损有限。

打造网红的公司也差不多,虽然他们也需要培养艺人,承担沉没成本,但短视频制作成本低,经验丰富的他们,发现苗头不对,立刻就能换掉。

比起影视圈的新人培养成本要低太多了。

这也是李闲云最看重的。

在他看来,短视频其实是艺人培养的一个良好基础通道。

以前是先培养后成名,所以沉没成本高。

但是短视频却可以反过来。

先成名,后培养!

一如先上床,后恋爱。

当初李闲云就跟窦玲玲提过这个建议,但是被窦玲玲反对了。

不能说她没有远见,只不过大家的屁股就不同。

窦玲玲的易胜经纪公司并不专注于培养艺人,其培养基本都是靠易胜传媒,易胜经纪的本质是消耗艺人,借着易胜传媒的名头多签艺人,放养式管理,艺人受不了跑路,她还能赚违约金。

小经纪公司培养艺人?不可能的!

这也是为什么窦玲玲不感兴趣的原因。

但是李闲云这种掌控欲强的,热衷造星而非消耗明星,所以对于“养成”,哦不,培养的兴趣远大于通过伺候大明星获得利润。

这是两人的根本不同点。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