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分红只有一样:技术。
苗辉疑惑看他:“所有钱都投入到研发?你特娘的到底是影视公司还是科技公司?”
李闲云笑:“很奇怪?你忘了易胜传媒是怎么起家的?”
呃……
好吧。
本来不相信你丫说的话,但现在看来,好像不相信也只能相信了,虽然无法理解你到底哪来的那些技术。
周荣是个喜欢看小说的,不解道:“你丫不会是两千年后穿越过来的吧?”
李闲云竖起大拇指:“厉害,我的核心秘密都被你发现了,我媳妇都不知道呢。”
说着一揽沈雪依。
沈雪依开心无比:他说我是他媳妇!
大家一起无语。
“行吧,你那公司我们不要了,关于我们成立的这家,你怎么说?”还是苗辉道。
“简单,大家共同出资,专利另算,核心技术部分也另算,折定好价钱就可以了。”李闲云道。
之所以要让苗辉他们加入进来,是因为李闲云不会亲自掌管这家公司。
他不擅长这个。
按李闲云的意思,这家全息影像企业会由几家金融业的老大物色这方面最牛逼的人才进行管理,而金融圈大佬认识的这类人才可以说一抓一大把。
说白了,这就是一家获得独家授权的运营公司——既不研发也不生产,只负责两件事。一打通上下游渠道,二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产品规划以及营销方案。
正常情况下,金融大佬不干涉经营,但这不是说他们不会做,而是一般来说创始人就不允许投资人干涉,所以投资人也不能随意过问。但实际签合同的时候,投资人也会想尽办法争权夺利。
但是这次情况不一样。
李闲云不需要把控公司,他只需要把控核心技术,而且他依然是第一大股东。有了这个,没人敢坑他。附带条件就是不包括家庭端——全息影像将来还要做小型化的,这是大头,不可能放在这里,考虑到技术共通层面,所以约定好仅限于影院设备,甚至拍全息摄像机都不会算进去。
而对一群金融大拿来说,这也是他们喜欢的——研发是个无底洞,有人愿意承包黑洞其实是好事,只要现有技术绑定就好了。经营方愿意让他们介入管理,甚至连职业代理人都由他们找,那就更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