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等梁二顺成亲后,梁家正式分家,梁父粱母就带着年纪还小的梁三顺,去老屋住,将来老三大了,成亲了,老屋就归老三。
老两口老了,就由三房轮流供养。
可等大红成了亲,梁家就开始一拖二拖,扯谎说是老屋年久失修,要修了才能住。
拖来拖去,大红刚知道怀孕的那个月,老屋被一场雨水冲垮了半边。
这下好了,彻底搬不走了。
梁母还怪上大红了,说大红肚子里的娃跟梁家犯冲,一来就把梁家的老屋给冲垮了。
在孝道比天大,流言压死人的地方,大红和梁二顺也没法子,总不能真让爹娘/公婆去住垮塌的老屋,于是分家的事儿就这么搁置了。
胖婶听说后气得不行——她都打听过梁家确实有个老屋,离得不远,一个村头,一个村尾。
就是忘了打听老屋的光景如何,还能不能住人!
现在这情况,她也没法子。
但好在梁二顺也不是个软蛋,见爹娘对大红态度不怎么样,就主动求了丈母娘胖婶。
三人一通里应外合,红脸白脸地唱着,把分家的事儿给推动了一半——住还住在一块儿,吃也在一块儿吃。
但是吧,二顺和大红分得四亩田地,自己种,交粮食给梁父梁母,才能一块儿吃饭,农忙时,还得帮梁父粱母种地。
但闲暇时,自己打零工、干散活儿挣的钱,不用往公中交。
相应的,公中也不会出钱给孩子洗三、摆酒什么的。
说白了,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搭伙吃饭罢了。
因而,胖婶来去自如:“这西屋是我女儿女婿的,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看不惯,有本事让他们来赶我啊!”
胖婶巴不得女婿能“赶”她,那她闺女也能“赶”走公婆。
可惜了,俩孩子老实巴交的,加起来脾气没有她一般硬。
梁母气得要死,但是分家这事儿的确是她故意隐瞒老屋情况,做了手脚,理亏在先。
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胖婶伸手推门,如入无人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