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项目能不能赚钱,很多时候不取决于内容好不好,取决于能不能发出去、能不能拉到赞助。三成已经是很优惠的合作价了。”
顾烬淡淡一笑:“话是这么说,但星耀跟我们合作,相当于拿到了稳定的内容供给。
你们有渠道,缺的是好内容、高热度的艺人。我这边的项目,招商和发行难度本来就比普通项目低。”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围绕分成比例拉扯起来。
一个觉得渠道成本高,一个觉得内容价值大。
来回拉锯了十几分钟,谁都不肯轻易让步。
旁边的安灵雨和于思琪,本来只是旁听,听到后来也忍不住插了嘴。
安灵雨:“内容才是项目的核心,没有好作品,再好的渠道也没用。星耀这些年不是缺渠道,是缺能打的爆款内容。”
于思琪立刻反驳:“没有成熟的运营团队,再好的作品也推不出去。多少好片子死在发行上,你不会不知道吧?”
“那也要看是谁的作品。”
“话题度不等于商务变现。”
“商务赞助、品牌植入,这些都需要专业团队去谈,不是有热度就有人买单。”
两人说着说着,又习惯性呛了起来,呛着呛着,两人又顿住。
因为她们发现,对方说的,居然都有道理。
于思琪咳了一声,别过脸:“反正……三成确实不算高。”
最后还是林建峰先松了口:“这样吧,我代表星耀先先退一步,星耀拿两成五,你们拿七成五。
这已经是我们的底线了,再低,真的覆盖不了运营成本。”
顾烬盘算了一下,点头答应:“可以,就二五对七五。”
分成比例敲定,剩下的就是细节条款。
保密协议、排他条款、证据交付方式、执行节奏把控、风险承担方式……
安灵雨心思缜密,每个条款都要问清楚权责划分,不肯留下半点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