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第十四条开始。”
十二月二十四号,上午十点。
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三个人。
柏文山坐主位。四十来岁,信访科干事,桌上摊着一个硬皮记录本和一支中性笔。
本子还没有翻开。
笔横放在本子上头,笔帽没拧。
曹永年坐他左手边,代表学校。
温良坐对面。
“第十四条。”柏文山念,“该教师个人档案存在缺页,涉嫌自行销毁不利记录。”
“这一条在十七条里最重。”
“前面十三条讲的是工作方法,可以讨论。”
“这一条讲的是销毁。”
“销毁记录属于弄虚作假。”
“坐实了,不是工作方法问题。”
“不是工作方法问题,是什么问题。”
柏文山没有答这一句。
他把笔拿起来了。
温良没有说话。
“你先看一份东西。”
柏文山从文件袋里抽出一沓复印件,推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