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跑得快,外界却说他的运动能力“具有欺骗性”。
王天第一次看到这个词时,差点被气笑。
什么叫具有欺骗性?
难道计时器看见华裔,还会偷偷少按零点几秒?
一个叫天赋肉眼可见。
另一个叫”具有欺骗性“。
落选以后,林书豪参加夏季联赛。
在约翰·沃尔面前,他又一次证明自己能跟上这种级别的对抗。
看台开始为一个落选后卫欢呼。
勇士给了他合同。
听起来,故事似乎终于进入了正常轨道。
可真正进入nba以后,合同末端的球员和首轮秀过的根本不是同一种生活。
高顺位新秀打得不好,球队会说他需要适应。
会给他十场、二十场,甚至一个赛季。
投丢十个,叫交学费。
出现五次失误,叫成长中的阵痛。
因为球队已经投入了选秀权、合同和宣传资源,承认他不行,等于承认管理层自己看错了。
所以他有犯错的资格。
林书豪没有。
落选球员打得不好,不叫适应。
叫果然不属于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