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比想象中讲道理。
就是表达方式比较费耳朵。
真正打了几个回合以后,王天很快发现,跟这套阵容一起打球确实舒服。
很多事情根本不用提醒。
皮蓬什么时候切,自己知道。
朗利什么时候提到高位做掩护,也不用王天伸手招呼。
乔丹更简单。
防守只要稍微给一点缝,他自己就能把机会做出来。
罗德曼则完全是另一种画风。
训练开始以后,这家伙看着一直没什么精神。
跑起来慢悠悠的。
站在弱侧的时候,两只手甚至都懒得抬。
黑队一次投篮不中。
篮球刚碰到篮筐。
刚才还像准备提前下班的罗德曼突然动了。
一步绕过卡菲。
起跳。
啪!
球直接被他从温宁顿头顶拨了出来。
落地以后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