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些奇怪!”
秦眀:“这么说的话,第五起案子,刑罚者好像也选择了相对更复杂的杀人手法。
凶手用的是油炸地狱里的油炸手法,杀死受害者。
但其实第五殿地狱,有很多更简单的刑罚。
比如诛心地狱,取出目标心脏放在火上焚烧。
凶手为什么舍易求难?
而且,求的又不是最难。
因为有比油炸地狱,更难实现的地狱刑罚。
选择标准,似乎也不是视觉冲击力。
油锅地狱虽然冲击力强,但在第四殿的十六小地狱里,也没到最强的地步。”
关宏峰:“唐仁提出的这个问题,好像真有点儿门道啊!
既然刑罚者对杀人手法有选择,那就一定有标准。
有标准,就对应了特定的心理。”
群主:“是这样的!”
沈庭点头留言。
“从犯罪剖绘的理论来说,的确是关队说的这样。
一个连环杀人狂在作案过程中,会面临很多的选择。
比如,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自己的杀害目标。
选择在哪里动手。
选择在什么天气动手?
选择在哪里抛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