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肯定没法戴,上了大学之后,偶尔可以戴一下。
以他现在的身价,戴价值千万的腕表,其实挺合适的。
“这三瓶是沉船红酒,每瓶价值500多万。”
托马斯将“古董”红酒拿了出来:“这是庆祝二小姐和三少高中状元的贺礼。”
“一瓶红酒,值500多万?”
罗志刚两人的三观碎成了渣,想起了罗小虎拿回家的红酒:“比金子还贵。”
“爸,淡定。”
罗平安勾着老父亲的肩膀,指着手里的汉帝茅台:“这瓶价值近五千万呢。”
“什么?”
罗志刚咽口唾沫,双手发抖,盒子呼啦一声落了下去:“老三,快接住。”
“必须接住啊,要是摔碎了,近五千万就没了,我估计,你会将地板抠了。”
罗平安毕竟是四品了,距离又近,一只手就接住了:“这个真比金子贵哦。”
“喝不起,这宝贝得供着,当传家宝。”
即便罗志刚两人身价过千万了,还是吓了一跳,三观再次碎成了渣子。
一瓶酒价值几千万,一时之间,真的难以接受,令他们开始怀疑人生。
贫穷限制了想象。
实在不明白,有钱人咋想的?一瓶酒几千万,三四个人一会儿就喝了。
别说村里,就算是镇上,他们也是首富了。
可和这些人一比,他们仍是穷光蛋,什么都不是,一瓶酒都买不起啊。
“恭喜二小姐和三少,成为西南地区的文理科状元。”
托马斯又送了两个红包:“特别是二小姐,文科满分,破了高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