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
所有人的眼睛都熬红了。
陈望坐在角落,手里一支红蓝铅笔,目光在一页页泛黄的纸上扫过。
笔尖停住了。
视线钉在一份档案的封面上。
金超。
男,三十四岁。
档案翻开。
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二十天前刚刑满释放。
原籍,白沙镇桥头村。
距离两处抛尸点,直线距离都不到三公里。
往下翻。
金超的服刑记录里,有一个同监室的狱友。
陈震。
抢劫罪服刑,半年多前获释,目前行踪不明。
陈望没有拿着这份档案去邀功。
他翻到金超八年前那起旧案的案卷部分。
故意伤害。
目光扫过当年的证人名单。
报案人: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