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想一下,你当初是不是被你之前的主人送给吴荣志的?你是什么?是人,不是么?一个能够把你好像一个物件儿一样就拿出去随随便便送给吴荣志的人,他真的打从心眼儿里,把你当成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看待了么?我看未必吧!
既然人家就当你是个物件儿,物件儿么,好用就留着用,不要用随手丢掉便是了,要是觉着碍眼,丢进灶坑里烧了也不是不行!
有一句话叫做狡兔死,走狗烹,你要是听不懂,我就给你讲讲。主人养狗,就是为了抓兔子的,一旦兔子都被抓完了,那这狗与其浪费粮食养着,倒不如吃掉算了。
你也想想清楚,现在为了给人家打掩护,一句实话也不跟我们说,到头来背负着谋害吴荣志的罪名,到底值得不值得?就算我们怜悯你,放你一马,对方会不会信不过你,怕你把他们说出去,干脆杀了你灭口?
这其中的利弊得失,到底怎么样对你更有利,你自己拿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