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做重要的事怎么能不控场呢?

作者:翊月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陆辰在谷城县“汉江驿”等了差不多半个月,马三魁终于赶了回来。

带回了一份汝宁府确山县的户籍证明,也包括一份确山县县衙开具的路引。

户籍和路引上的名字,叫做林朝夕,乃是确山县的一个单丁独户。

关于身形体貌的描述,完全就是按照陆辰的相貌来写的。

据马三魁说,这林朝夕确有其人,其父原本是一位久试不第的老秀才。

林朝夕是家中独子,老秀才是老来得子,对这个独子寄予厚望,指望他将来能中举,光宗耀祖。

可惜这林朝夕实在不是读书的料,虽从小开蒙读书,但却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反而从十五六岁起,就开始偷偷逛窑子,下赌馆。

就在去年,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债主上门追讨,要拿他家在城郊仅有的几亩薄田抵债。

老秀才气急攻心,一口气没喘过来,就这样两腿一蹬,撒手人寰。

没了老父管教,这年仅十八岁的林朝夕变本加厉,只用了几个月,就把原本就不多的家底彻底败光,还欠下不少烂账。

为了躲债,连夜逃离了确山县城。

就在马三魁抵达确山县的几天前,有人在一个距离县城十多里地的死水塘里捞出一具尸体。

由于死尸已经被泡得严重膨胀变形,衙门的仵作也无法辨识出相貌。

尸体身上的衣物经人指认,与林朝夕失踪前所穿一模一样。

老秀才死后,这林朝夕已经是无亲无故的孤家寡人,没有家属来认亲,更没有苦主敦促衙门调查死因。

经办此案的捕头也打算认定尸体就是那林朝夕,就此结案。

恰巧此时,与这位捕头有点交情的马三魁找到了他。

接下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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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尸体被当作无名尸结案,林朝夕自然还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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