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日子,李月依旧按部就班地生活,度假。
白天去海边吹吹风,赤脚踩在温热的沙滩上,让海浪一遍遍漫过脚背。
晚上回家自己做个丰盛的晚餐,煎一块牛排,煮一盘意面,倒一杯白葡萄酒,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慢慢吃。
日落很晚,她可以一直吃到阳光变成金色,再变成橘红,最后沉入海平面以下。
她发朋友圈,发那些岁月静好的照片。
沙滩上的脚印,晚餐的摆盘,院子里盛开的绣球花。
照片里的她笑得温柔恬淡,配文永远是简单的一两句话,看不出任何情绪,看不出任何目的。
就这样,七天过去了。
霍震宇没有再来,也没有联系她。
那条通向别墅的小路上,再也没有出现过那辆黑色的车。
超市里再也没有偶遇过那个挺拔的身影。
篱笆墙外再也没有那双静静注视的眼睛。
李月一点也不着急。
她很笃定,她的一举一动,霍震宇比谁都清楚。
这七天里,她每天穿着不同的旗袍出门。
藕荷色的,月白色的,青灰色的,都是从头包到脚的保守款式,立领盘扣,裙摆过膝。
头发永远用素银簪子挽起,脸上永远化着极淡的妆。
她像一道移动的风景,每天准时出现在奥霍普沙滩上,准时在某个固定的时间段,准时让海风吹起她的长发和纱巾。
第八天。
她依旧穿着保守的旗袍。
今天是一件淡青色的,上面绣着暗纹的兰草,在阳光下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