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座大陆商业最繁华的城市,凭借自己领先时代的头脑,肯定很快就能立足,然后迎娶一位温柔的异族小姐姐。
但这只是普通人的活法。
如果转职成为冒险者呢?
哪怕只是最低等的冒险者,一天只需杀掉8只哥布林。
按照行价,一只哥布林耳朵兑换20枚铜币,如果接取了扫荡任务,每一次性上交10只,公会还会额外奖励1枚银币。
扣除食物的开销和日常的武器保养,还有后勤差不多40铜币。
只需要两年多一点,就能够存下10金币。
这还只是普通冒险者的效率。
兰斯的目光落在【赫瓦格密尔之沸涌】那个红色的词条上。
普通人杀8只就得累趴下,而自己呢?
一天杀30只?50只?
只要精神能撑得住,哪怕杀上一百只也并非难事。
兰斯用力摇了摇头,试图把这种仿佛颠佬般的念头甩出脑海。
做人不能太贪心。
哪怕自己稳健一点,每天只杀十八只。
那也只需要一年时间,就能完成人生的第一个小目标。
而那时候,自己甚至才刚满十九岁。
这中间差了整整五年的青春,让兰斯根本无法拒绝。
“系统!都怪你!”
兰斯痛苦地捂住脸,哀叹一声。
“人生最难的事情,莫过于突破舒适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