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参军扛枪去打鬼子?
得了吧,他真没那胆子。
“爷们儿,想嘛呢,磨磨蹭蹭的,西北风还没喝饱呢?”多门调侃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回过神来的曹魏达笑嘻嘻道:“多爷您别调侃我了,要是西北风能喝饱,我至于穿这身黑皮吗。”
“呦呵,这是嫌弃上了?”多门乐了,摘下帽子,捋了捋被帽子压的趴窝的头发,笑骂道:
“你想的倒是挺美的,我还想呢。”
“怎么样,穿了几天黑皮,被乡亲们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不好受吧。”
“可不是嘛。”曹魏达叹了口气,也就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如今这时代,巡警这份职业那真是一言难尽。
“后悔了?”
“那倒没有,”曹魏达直摇头,“要不是多爷你帮我当了巡警,说不定我已经被饿死了。”
“虽然咱这行当名声不好听,但好歹是份营生,能糊口不是。”
本来他重生过来是在北平附近的一个曹家村的,因为替代了原主的关系,怕被人察觉到,于是乎一不做二不休的,变卖了原主所有的家产跑到北平城来了。
可来了北平城总得活下去吧。
他是穿越者,但不代表他就能不吃不喝了!
原主本就是个农村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又有多少身家?
短期还行,要是时间久了,怕不得饿死!
在这年头,想要吃的好睡的好,除了老子生的好,剩下的就只能玩命了!
可好不容易重生一回,曹魏达又怎么舍得玩命?
他又不想当汉奸,又吃不了苦,怎么办呢?
也是巧了,一次偶然的机会,跟多门有了接触。
在知道对方是《光荣时代》里的多门时,曹魏达二话不说,立马上去抱大腿。